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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洞庭鱼之殇、渔民之殇!

2016-11-23 夏懒 岳阳市东洞庭生态保护协会


(洞庭守护者在芦苇荡中穿行调研)


江湖的牢笼


你能想象这样一个场景吗?自然的湖泊河流中,深入湖底、高入天际的钢丝网将水域瓜分成一块块,然后被私人占有,鱼儿不能自由游动,渔民无法入内捕捞,从远处看整个湖区就像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牢笼。11月16日、17日,洞庭守护者来到南洞庭,对这种钢丝围网展开实地调研。


它的捕捞原理简单粗暴,用坚硬的钢丝网围成一个的大型围栏,在每年涨水期,大量的鱼类伴随大水从长江游入洞庭湖,鱼就被关在这个牢笼里出不去了,水位低了再将牢笼之内的鱼儿一网打尽。

整个水域的鱼会一片一片地消失,凡是围网里的鱼,不论大小,一个都跑不了,当你看到了它的规模,你就会感觉到它的恐怖。


如图所见,这种钢丝围网有四五米高,确保再高的水位鱼也逃不出去;单边的长度有20公里我们走这个钢丝网围的一边就走了8个小时才走出去,单个围网的面积从8000-10000多亩不等,而这仅仅是1个围网的面积。后来在志愿者车辆的协助下,在两天的调研中我们亲眼看到了20个,湖区深处车子开不进去的难以统计,不过我们在实地访谈中了解到,这样的钢丝围网在南洞庭一共有100多个,有的已经运行了至少六年多的时间。


失去家园的故事


面积如此恐怖庞大的钢丝围网给当地生活的人带来了什么?我们从当地的渔民那里,听到的是一个关于失去家园的故事。

(我们沿着这条围子走了8个小时才到头!)
钢丝围网建造以前,沅江上万的渔民(实际受影响的还有南县的所有渔民,数量尚未纳入)都是自由地在南洞庭捕捞。后来建造钢丝围网的时候,渔民们并不知道这是用来干什么,等钢丝围网建好后,突然网的主人跑出来,自然是有钱有势的人物,宣称以后钢丝网以内是自己的地盘,任何外人不能再来此捕鱼,自己与政府签了承包合同的。

还通过暴力加恐吓的方式,把钢丝围网内的渔民们都赶了出去。可是渔民们举目四望,发现南洞庭几乎已经被这样的钢丝围网占领,能让他们捕鱼的地方已经不多了。

(两边的钢丝围网一眼望不到头,看起来就像一个大型的监狱!)
为了生存,渔民们有的在南洞庭没有钢丝围网的“夹缝水域”捕捞;有的留下来给钢丝围网的主人打工,这么大这么多围网,需要不少人手去打理;有的干脆远迁到东洞庭、西洞庭求生存,这样一来又加大了迁入地的渔政管理难度。这里本来上万户的渔民现在就剩下了几百户。

就这样,世代自由生活在这里的渔民们流离失所,背井离乡,沦为他人的“奴隶”。明明是公共的捕捞水域,建造起阻隔的钢丝网,怎么就成了私人的地盘呢?


(在给钢丝网老板打工的渔民,他们原来都是在这里打渔的渔民)


生态的哭诉


(打工渔民捕捞现场实拍)

1.加速了渔业资源的枯竭,鱼类应该是自由游动的,伴随着水涨水落与东洞庭、长江的鱼类进行基因交流,这是正常的自然规律,然而在这里却“只进不出”,这么大的范围的鱼类一年年被洗劫一空,其数目惊人!

2.破坏了可持续的捕鱼秩序,陷入恶性循环。鱼少了,渔民们仍要生活,就不得不采取更极端的捕鱼方式与钢丝围网争夺本来已不多的鱼。在好不容易看不到钢丝网围的地方,又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迷魂阵,矮围,电打鱼,或在湖区里搞养殖,渔民们被我们问及是否知道这样做违法时,总是无奈地告诉我们“不这样搞不到鱼呀!

3.对江豚和候鸟构成巨大威胁。人要生存,南洞庭的候鸟和江豚也要生存。鱼类也是候鸟、江豚的食物,候鸟和江豚哪里争得过人?现在江豚在南洞庭也已绝迹多年,估计南洞庭“水禽之乡”的美称也会名存实亡!同时,麋鹿自然(国际一级保护动物)迁移的路线也被这些钢丝围网阻隔了。

把南洞庭分割的七零八碎,仿佛要榨尽南洞庭一切的“自然资本”!谁人看了不心痛啊?!如果继续任其发展下去,其后果我想会令我们所有人难以承受。


(左边是丝网围网,后面是钢丝围网。)


防汛的危机

客观来讲,洞庭湖具有较强的蓄水防汛功能,一般不会遭受太大的洪水侵害。但是防汛就要防患于未然,“常备不懈”是防汛工作的基本原则,由于平常防汛工程马虎大意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例已经给我们一次次敲响警钟,国家屡次下令严查隐患,就是要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钢丝围网即使是在丰水期也总能高出水面1米多,在南洞庭分布复杂,如果一旦发生险情,外部救援力量将被被这些钢丝围网阻隔,在分秒必争的救援工作中,后果不堪设想!密布的钢丝网围对泄洪的效率也会构成一定影响。在人命关天的防汛工程上,任何的漏洞都不应该被忽略!



在这个造成巨大生态危害,构成巨大防汛隐患,影响渔民数量上万,时间跨度长达6年的演进中,不断有渔民向政府反映这个情况,请求政府出面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省政府也曾专门针对大型非法捕捞,占用湿地的行为发文,要求地方政府认真检查,积极上报,拆除。但地方政府似乎对这将近40万亩的钢丝围网地愣是看不到,对上万渔民的呼声也愣是听不到。其中猫腻,令人遐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洞庭是重要的泄洪区,内部密集的钢丝围网会极大地降低行洪效率,钢丝围网建造的地势较高,常年高于最高水位1-2米,一旦发生险情,将妨碍救援船只的航行,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的规定,威胁着两岸人民群众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湖南省渔业条例》第二十六条对非法渔具做了更为详细的说明:

禁止炸鱼、毒鱼、电力捕鱼。禁止使用迷魂阵、拦江网、布围子(沙套网)、虾阵、二密网、麻布网、布毫、密毫、麻毫、放涵筒、塞春湖(港)。禁止使用机动船拖带铁爪耙捕捞河蚌和其它水生动物。禁止拦河、拦湖截捕或在鱼类洄游通道以及闸门上套网捕鱼。

钢丝围网是被国家明文禁止的非法捕捞工具,其尺寸也远小于国家规定,大小鱼通吃,总面积达30余万亩。规模之大,破坏性之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与《湖南省渔业条例》!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汛安全,维护南洞庭渔民的合法权益,还有南洞庭的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我们在此呼吁:

请益阳市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南洞庭湖的钢丝围网的情况,打击地方渔霸势力,依法取缔这一严重违法、祸及子孙的非法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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